突发事件应急预案
突发事件应急预案
1.盗窃、匪警应急处理程序。
(1)队员在执勤中遇有(或接报)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(如打、砸抢、偷等)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或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,要切实履行保安员职责,迅速制止犯罪。
(2)当发生突发案件时,要保持镇静,设法制服罪犯,同时立即通过对讲呼救求援。
(3)所有持对讲机的保安员在听到求援信号时,要立即赶到现场,同时通知监控室封锁出事地点并录像,然后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。
(4)若犯罪分子逃跑,一时追捕不上时,要看清人数、衣着、相貌、身体特征,所用交通工具特征等,并及时报告项目部,重大案件及时报“110”。
(5)有案发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,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,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,脚印,烟头等。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,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查现场或现场未勘查完毕之前,不能离开。
(6)记录当事人提供的所有情况,记录被抢盗物品及价值,询问是否有线索,怀疑对象等情况。
(7)若是运动过程作案,没固定现场的,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,作案工具等,应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,放进塑料袋保存并且交公安机关处理。切不可将保安人员或其他人员的指纹等痕迹遗留在物品上。
(8)当事人或现场如有人员受伤,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、医治、抢救,并报告公安机关。
2.发现斗殴的处理。
(1)值勤中发现有争吵、斗殴的现象时要及时制止。
(2)制止原则:
1)劝阻双方住手,住口。
2)将争吵或斗殴双方劝离现场。
3)持有器械斗殴者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。
4)有伤员则应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。
5)迅速报告领导,如个人力量单薄应请求增援。
6)在制止争吵、斗殴双方时,切记不能动粗,不允许恶言相向。
3.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理
(1)门岗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时,首先查其证件,持无效证件或说不出正当理由的人员禁止进入责任区。
(2)巡逻执勤时如发现可疑分子时,要检查其证件。必要时带到保安值班室进一步盘查(但不可审问)。
(3)发现推销业务和散发广告的要坚决制止。没收其证件并立即劝其离开责任区。
(4)发现有作案嫌疑的人要严格盘查,必要时可送到派出所处理。
(5)在处理各种可疑人员时,不允许私自处理放人,更不允许敲诈,勒索,私自罚款。
4.值班人员在执勤中,若遇到不愿出示证件强行进入,强行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,在不准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,可采取以下处置方法:
(1)纠正违章时,要使用礼貌规范的服务用语,以理服人。
(2)对不听劝阻者,要查清姓名单位,如实记录并向主管汇报。
(3)发生纠纷时要沉着,冷静,注意掌握处理的基本原则,若遇到蛮横无理,打骂值班人员的,立即报告主管。
(4)若发现有人故意扰乱,不听劝阻,情节严重的,报公安机关处理。
5.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
(1)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关闭电源。
(2)在未关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触电人,以防自己触电,应用绝缘的东西将线头或人拉开。
(3)立即进行人工急救,并拨打“120”请求救援。